买房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买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2023-05-22 13:41:50    来源:楼市网

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是需要支付需要费用的,比如说购房款、税费等,所以就需要对这方面多一点的了解,避免实际中出差错。


买房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买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一、长沙买房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


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二、买房有什么费用要交?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挺大的,在法律性质概念上都不一样的,这样在支付的时候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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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娄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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